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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前 岛城森林高火险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2018/03/31

        当前,我市已进入森林防火最关键时期,随着气温快速回升,大风天气增多,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市林业局昨天发布通告提出:为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6月30日前,我市的森林高火险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据了解,全市所有一、二级森林火险区及其周边500米范围内为森林高火险区。根据通告,6月30日前,所有一级森林火险区内的林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城市风景林、沿海防护林和重要山林的非开放区实行封闭管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经批准进入的人员和车辆,应当服从管理,严禁携带火种。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要严格履行森林防火管理职责。
        依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高火险区内,对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整改,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0元罚款,对单位并处10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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