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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定2009年度旅行社优惠协议的通知

2009/01/19

市各旅行社: 

    为有效调动本市各旅行社的积极性,更好地开拓旅游客源市场,崂山风景区管理局拟与各旅行社签定2009年度优惠协议书。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旅行社协会会员单位请于1月20日在山孚大酒店三楼VIP会议室签定优惠协议,时间为该日的9:00—12:00。 
    二、非市旅行社协会会员单位请于1月21日在崂山风景区管理局办公楼(崂山区梅岭路29号,青岛市博物馆西邻)106房间签定优惠协议,时间为该日的9:00—16:00。 
    三、凡签定2009年度优惠协议的旅行社请带好旅行社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法人章、公章等相关证件,以备查验。 
    四、以往签订过优惠协议的旅行社须提供进山号。 
    五、签定协议的旅行社须提供总经理名片一张,以备整理旅行社通讯录。 
    六、请提供旅行社总经理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一张,或将照片电子版发至shichangchu620@126.com 。 
    七、咨询电话:0532—88891911。 


青岛市崂山风景区管理局
2009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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