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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6/03/04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区委依法治区办指导下,青岛市崂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景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制度落实,夯实依法决策基础。全面推行重大决策专家论证制度,对重大方案和政策措施广泛征求意见,有效保障高质量决策。严格执行党委议事决策规则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强化决策全过程规范管理,累计审查决策事项120余件。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口,确保决策事项于法有据、决策程序依法履行、决策内容合法合规。按照《青岛市崂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合同管理办法》,严格加强合同管理,累计审查合同、重要文件852份。对超长期合同进行梳理并积极推进完善。

(二)强化尊法守法,营造依法治景氛围。在景区规划、建设、保护、管理各项工作中,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崂山风景区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崂山风景区旅游专用路车辆通行管理规定(试行)》等,为景区旅游安全、秩序管理提供制度依据。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宪法、民法典、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组织“5・19”中国旅游日暨民法典宣传月等法治宣传活动28场次,免费发放法律宣传册 1000余份。举办法律法规专题培训6次,开设“法治微课堂”49期,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与依法履职能力。依法妥善处置诉讼案件4起,最大限度维护了景区合法权益。

(三)强化监督保障,推动依法规范运行。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依法依规推进文旅重大项目、重要活动、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不断提升工作透明度。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高效办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崂先办” 等平台群众诉求,其中12345热线群众满意率95.09%、解决率 90.13%,“崂先办”平台群众满意率100%。自觉接受区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区政协民主监督,高质高效办结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0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监督,积极配合纪委、审计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从严加强基层单位预算管理、财务收支、资金使用等全过程监管,实现财务数据动态监控,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资金支出审批程序的通知》《青岛市崂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持续规范财务管理行为,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公开透明。

(四)强化秩序整治,优化景区旅游环境。构建“破晓执勤 +暮色巡查”实地值守、“视频监控 +无人机”空中巡防、智慧交通系统精准管控相结合的立体化监管机制,精准打击扰乱旅游秩序违法行为,查处非法揽客行为78起。聚焦“一日游”市场突出问题,严厉查处无证导游、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案件32起。紧扣生态资源保护、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等重点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71起。主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生态资源常态化督导巡查,协同公安机关对10余家户外运动俱乐部开展专项约谈,持续凝聚联合监管合力。

二、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学习教育深度不够。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不够系统深入。法治学习培训能够结合景区工作实际开展,但多以理论阐释、法条解读为主,围绕景区规划、资源保护、运营管理等实务场景的案例教学、实践演练仍有短板,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提升。个别部门和单位存在法治学习敷衍应付、流于形式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不够扎实,部分单位对法治建设重视程度不够,责任传导不到位、落实不够有力。

(二)法治思维运用不足。一定程度上存在学用脱节、学用 “两张皮”现象,理论学习与实践运用结合不紧、转化不够。运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破解景区发展难题、处置复杂问题的思路举措、方式方法仍有欠缺。究其原因,主要是对依法行政在提升治理能力、提高工作质效中的重要支撑作用认识不够深刻、把握不够到位。

(三)执法能力仍需提升。景区一线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与景区秩序维护、资源保护、服务管理等现实需求仍存在差距。精准适用法律法规、规范执法流程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究其原因,主要是部分执法人员法治意识、规范意识、服务意识有待增强,对新形势、新问题、新案例的学习研究不够主动、不够深入。

三、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一)坚持高位推动,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党委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重点内容,组织专题学习17次,持续筑牢依法履职思想根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把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法治方式贯穿到景区规划、建设、保护、管理各环节全过程,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委和管理局重点工作部署,通过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法治领域工作6次,所有上会议题均严格履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见底清零。

(二)聚焦关键环节,提升法治治理效能。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规范执法贯穿景区工作各方面。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培训6 次,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游客依法旅游、安全旅游、文明旅游。坚持把法治要求融入景区规划建设、资源保护、运营管理全流程,健全完善 “三重一大” 决策、合同管理等制度机制,严格执行民主决策、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等程序,切实提升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深化执法机制创新,依托 “1355” 综合治理共同体,强化多部门协同联动、联合执法,聚焦旅游市场秩序、生态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严厉打击非法揽客、违规穿越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筑牢景区法治安全防线。

(三)严守纪律规矩,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始终坚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坚决不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不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全力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自觉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把法治建设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重点任务,纳入景区管理局2026年工作要点。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制,坚持法治建设与景区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统筹推进各领域法治建设任务,构建上下协同、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切实筑牢景区法治建设坚实根基。强化对各部门单位法治建设履职情况的督促检查,推动责任层层落实到位。

(二)立足景区实际,提升法治宣传实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严格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创新完善“理论学习+案例剖析+实操演练”三位一体学习机制。聚焦涉旅矛盾纠纷化解、非法穿越、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专题培训和法治宣讲,推动法治学习与景区工作深度融合、学用贯通。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健全多部门协同普法机制,凝聚普法工作合力。深化“法治+文旅”融合创新,依托“中国旅游日”“风景名胜区设立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精心组织“法治+节庆”“普法市集”等特色宣传活动,不断提升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吸引力和覆盖面。

(三)狠抓制度执行,规范景区管理。出台并严格执行《崂山风景区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崂山风景区旅游专用路车辆通行管理规定(试行)》等制度规定,加强与公安、执法、法院等部门协同联动,强化执法司法衔接,为维护景区旅游秩序、保障旅游安全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修订完善《青岛市崂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合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流程,有效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治参谋作用,为景区依法决策、规范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四)强化规范建设,深化执法体制改革。主动加强与区相关部门对接,持续完善派驻景区执法中队执法联动、经费保障等机制,健全信息互通、联合巡查、应急响应等工作制度。围绕内务管理、执法流程、案件办理、队容风纪等关键环节,全面加强景区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业务能力和作风形象,推动景区行政执法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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