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07
半岛报讯 记者9月4日从市旅游局获悉,市委、市政府8月24日颁布了《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产业若干政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于颁布之日起实施。《意见》规定,鼓励和扶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融资。
“《意见》提出,要将青岛建成国际海滨旅游度假中心、国际海上体育运动中心和中国最佳旅游目的地的目标。”市旅游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到2015年,力争全市旅游产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2%左右,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6%左右;力争旅游总收入达到1500亿元左右,旅游外汇收入达到10亿美元左右,年均分别增长21%和10%左右。
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企业债券。加快整合培育崂山景区、海底世界、极地海洋世界等旅游上市资源,鼓励和扶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融资,对拟上市的旅游企业按照市政府支持上市企业扶持资金标准予以补助。
根据《意见》要求,本市将加快建设崂山、凤凰岛、鳌山湾、红岛、灵山湾等旅游集聚区,培育一批世界级 、国家级水平的精品旅游景区和旅游服务名牌,推出一批精品旅游线路。推动创建国家5A级和4A级景区,对新创建5A级景区、4A级景区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和20万元。
其中,崂山风景区要理顺旅游经营管理体制,促进崂山“道教文化”品牌和法海寺“佛教文化”品牌向自然生态、休闲度假等旅游品牌延伸,力争“十二五”期间建成国家5A级旅游风景区,打造国内外知名的度假休闲旅游胜地。
同时,引进和培育一批旅游知名品牌企业。对新引进的全国百强旅行社,在青岛注册设立法人机构并纳税,符合本市鼓励总部经济发展政策的,按相关政策给予扶持。对本市旅行社进入全国百强旅行社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意见》还提出,岛城将扩大口岸对外开放,争取开放奥帆中心周边水域。实施开放、便利的出入境管理措施,对境外来青旅游的5人以上(含5人)团体旅客,由经国家旅游局批准并注册的国际旅行社组团并提前申请,可在抵达口岸前,由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团体旅游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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